党员活动室活动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由党支部(总支)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学习,由宣传委员负责考核。管理人员必须收发党刊和党员学习资料及室内卫生。
二、党员活动室每月定期活动两次,时间为每月10日和20日。
三、坚持请假制度、不得无故不参加活动。
四、每半年向党委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五、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定期记载,年终进行评比、看谁思想好、奉献大。
二、党员活动室每月定期活动两次,时间为每月10日和20日。
三、坚持请假制度、不得无故不参加活动。
四、每半年向党委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五、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定期记载,年终进行评比、看谁思想好、奉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