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高安中学新校区第15届“十佳学生”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
为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发挥学校德育功能,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奋发向上,成为品德高尚、知识广博、志趣高雅、富于创新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劳动者和接班人,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第15届“十佳学生”的活动。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科学的理想、信念、人生观和求知观。
2.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浓。个人曾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自强自立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等荣誉称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扎实而广博,各科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
5.为人处事,大方正直,待人谦和,表里如一,乐于奉献。
6.热心班级及学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同学排忧解难,在班集体和学校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7.有坚强的意志,勇于克服困难,磨砺自己,逐渐形成健全的人格,在自强自立方面表现突出。
8.爱好广泛,发展全面。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创新实践能力。
9.生活俭朴,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独立生活能力较强,生活态度积极健康。
10.模范遵守《高安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举止文雅,语言文明。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高一年级甲、乙两组各4名
高二年级甲、乙两组各5名
高三年级甲、乙两组各6名
三:评选程序:
1.各年级组组织召开班主任会,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落实到相关班级,班级候选人必须获得全班2/3以上学生的赞成票。
2.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十佳学生申报表》,年级组审核候选人材料,撰写意见后交团委办公室。
3.团委根据各年级上报学生申报材料组织全校学生投票,依投票结果排序,初步评定出“十佳学生’’及“十佳学生’’提名候选人。
4.学校领导、学工处、团委、各年级组长等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审议候选人材料,确定“十佳学生’’及“十佳学生提名学生。
四:奖励办法:
1.召开隆重表彰大会,广泛宣传“十佳学生”的先进事迹。
2.颁发“十佳学生”荣誉证书,填写“十佳学生"登记表,存入学校档案和本人档案。
3.被评为“十佳学生”的同学,优先享有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资格。
4.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党员对象发展考察时,优先考虑“十佳学生”。
团委会